您好,欢迎登陆润通货运平台!

“五一”期间河南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

2020-04-27

关于2020年“五一”期间全省高速公路
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

为进一步加强“五一”期间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、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》第五十条之规定,现将2020年“五一”期间全省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
一、自2020年5月1日0时至6日6时,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。上述时间段,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;已在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,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。


二、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(气)站配送燃油(气)的车辆,应当持服务区、加油(气)站及所属运营管理单位加盖印章的证明材料,经收费站查验后,在每日8时至20时经由服务区与收费站之间最近路线配送。


三、运输危险货物应当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和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自觉服从指挥疏导,依法守规安全行驶。


四、违反上述规定的,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和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》给予处罚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特此通告。


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
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
2020年4月24日


微信扫码